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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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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09:59 来源:宣州区财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财政局联系(地址:鳌峰东路178号,电话:0563-3023164,邮箱:xcsxzqczj@163.com,邮政编码: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宣州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宗旨,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财政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高质量完成预决算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好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二是深化财政收支情况信息公开。按月公开财政收入及支出完成情况、财政收入增减情况分析、财政收支形势研判等信息。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主动公开文件,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在线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财政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意识,落实各科室规范高效报送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各相关职能科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完善,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间,认真剖析原因、立行立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解读内容不够深入。部分内容缺乏对政策背景、目标、措施等方面的深入解读,难以满足公众对政策理解的深度需求。二是少数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内部科室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的政策解读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宣州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每一场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听取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提高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和及时性。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