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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文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0:27 来源:文昌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www.x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文昌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文昌镇中兴东路,电话:0563-3951150,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镇认真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能,积极推动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5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们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标杆,对信息报送、审查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完善,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始终坚守“先审查,后发布”的准则,对于那些事实模糊、权责不清、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以及未经领导集体审议的信息,坚决不予发布,从源头上保障信息的准确性与权威性。同时,持续发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迈向新台阶,让民众能够获取更优质、更可靠的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们严格遵循上级指示,对本级公开目录进行了精细调整与优化,全力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的关键作用,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多元渠道,保障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完整地传达给公众。通过深度整合各部门及站所的信息资源,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与集中程度,实现信息的高效汇聚与精准传播。同时,我们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按时对政府网站的各个栏目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并每日查看预警信息,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有效防止栏目出现超时未更新的情况,为公众提供稳定、可靠的政务信息获取平台。

(五)监督保障2024年文昌镇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细化与落实,以政务公开考核细则为准绳,扎实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并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估及整改反馈环节。镇政府定期自查信息公开情况,针对不规范内容迅速整改,对上级和第三方评测检查出的问题均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示整改结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透明、高效。

2024年我镇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虚心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进展较为顺利,然而与先进水平相比,与上级领导的期望和要求相较,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解读深度不足:目前我镇的重大政策解读在质量上还有待提高,多数解读内容仅是对文件的简单压缩,对于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以及决策过程等关键信息的阐释不够深入具体,导致公众难以快速、精准地把握政策要点,无法达到理想的解读效果。

2.公开形式与范围受限: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此外,信息公开的范围也需进一步拓宽,应探索更多新颖、有效的公开途径,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3.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基层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在业务能力上存在欠缺,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懈怠情绪,致使部分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等低级错误,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为切实解决已发现的问题,我镇将在后续工作中精准发力,通过以下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1. 深化政策解读效能:明确政策解读的关键要素与多元化形式,充分借助政务新媒体优势,融入图表、音频、视频等直观元素,创新解读方法,以贴近群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现政策内涵,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提升政策解读的传播力与实效性。

2. 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强化政府网站建设,推动公开平台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聚焦群众关切信息,优化栏目布局,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将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内容作为公开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沟通纽带作用,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3. 提升人员专业能力: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学习途径,包括个人自学、培训班及公开课等,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确保工作联络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理解与精准把握,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在信息发布前认真审核校对,坚决杜绝错别字等错误信息出现,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严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 高效推进政务信息更新:严格遵循既定规范与上级指示,积极主动地对政务公开信息展开定期更新作业,精准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力确保网站所发布信息的完整性与时效性,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务资讯。

2. 全力配合测评工作开展:积极响应区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全方位投入本年度测评准备工作。依据区里下达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逐一制定整改策略,并迅速落实到位,力求以最佳状态迎接测评检验。

3. 持续优化公开栏建设:不断加大对政务公开栏与公示公告栏的建设投入力度,及时、精准地更新栏目内容,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呈现政务信息,切实提升公开的质量与效率,增强政务信息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4. 着力强化线下政策宣传:扎实开展惠民政策的线下宣讲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阐释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政策条款,切实增强群众对政府法治建设的认同感与信任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与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