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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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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6:48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于宣州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阅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3-2826121,邮政编码: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在市应急管理局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三个聚焦”工作部署,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全区“三个年”活动提供安全稳定环境。以基层“两化”工作为中心,聚焦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应急管理、党建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力求应公开尽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误解误读。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和监督等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05  条。其中,安全生产领域 167  条、救灾领域 73   条,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22  条,行政处罚决定 6条;政策解读 12 篇,其中负责人解读 4篇、其他解读 4  篇、上级政策解读  4 篇。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主动回应”栏目回复  21 条社会关切问题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公开依照“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应急管理部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完成的重点工作。四是按期公布部门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及时梳理公开意见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定期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为公众申请查阅政府工作内容提供方便。二是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事项办理答复机制,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本年度共收到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应急管理局按照月度信息发布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区政府政务公开对局政务公开提出需要整改的事项,按月做好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做到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失误,保证信息发布有效性和时效性,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和规范化

(四)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建设

对照本年度区政务公开办要求梳理本机关制发的部门文件,完善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按照省厅编制出台的安全生产领域8个主要一级目录、23个重点二级目录和救灾领域8个主要一级目录、17个重点二级目录指引完善信息公开。我局信息平台主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个部分。2024年以来,我局以四大版块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推动公开政策更加规范、文件分类更加准确、服务要素更加完善;推动以政策为主线,以监督、服务反馈为目的的周期性公开。

(五)监督保障

制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目标进行细化分解,逐项确定具体要求、责任科室,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答复、政府信息规范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尤其是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的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如下: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尚不够多样化。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广度与深度。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使信息公开成为日常工作常态,提升应急管理局政务透明度。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的公开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质性。二是注重量质并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时效性。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更新的频率和速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监督与评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改进。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 年,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公开意识,督促及时进行公开,规范公开内容。二是经常性进行公开自查,及时补缺补差,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