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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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716461)。
一、概述
2020年度,我局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及时、准确、便民”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和规范工作流程。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切实发挥政务信息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的功能,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效果。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截至2020年底,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7091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虽然比往年有所进步和提高,但工作中依然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宣传力度、公开范围、工作举措等方面仍需不断完善和进一步提高。2021,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全面。二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网建设。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将结合城管执法宣传,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更加明确政府信息各方面的公开细则,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