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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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经信局坚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我局以公开、便民、标准、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主动公开的,均按照主动公开的目录和时间要求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1.公开内容更加完善。2020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2020年我局总共公开信息122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8条;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改立废8条;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10条;财务预决算、 “三公”经费情况、专项资金、部门项目信息7条,其他信息89条。 2.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紧急性工作立即公开,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3.公开服务更加优质。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我们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在公开信息门类上,做到重要经济信息、重点工作信息、重要人事、财务信息、重大事项及时、全面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新更新了领导机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重要文件,定期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4.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心、企业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服务时效,促进投资软环境改善;围绕工业经济发展,从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区经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区经信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审批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扔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制服的落实,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性,特别是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的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开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