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宣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宣州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宣州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243条。为进一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职责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安排具体,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我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持续强化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定时上报制度及相关管理与考评机制,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不涉及居民隐私信息。提高了信息保障水平和安全效能。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优化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务信息。一是规范政务公开目录设置。为更好服务于广大群众、适应考核需要,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完成了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优化目录设置,并按有关要求,完成了具体内容填充。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扩大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和分工的变动,强化人员力量配置。适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区政务公开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强化社会评议功能,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区政府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内容开展的季度测评,尽早发现不足,对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整改完善,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科室进一步进行了明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24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43条。方便市民查阅。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条不紊,稳中有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政务信息访问量不高,公开的载体运用有待进一步深入等现状。为此,2021年我局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处理信息能力和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信息宣传,进一步引导更多群众访问浏览。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用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宣州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