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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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沈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可在附件中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沈村镇党政办联系(邮编:240000,电话:0563—338112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对照年度任务,聚焦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等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2020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48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适应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2020年沈村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以及设计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政策、措施等,加大各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0年政务平台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3、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多项措施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用,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力度;二是通过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开群众关切的各类需求信息,在为民服务大厅展架上放置各级信息公开公报供群众查看;三是公开监督渠道。政务信息由镇政府办统一收集汇总上报通过政务公开发布,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4、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我镇前三季度政务公开保持了定期发布制度,第四季度发布员调整,业务生疏,在第三方测评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镇在接到问题反馈后,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强化了问题整改,二是在社会评议方面,我镇对群众隐私信息采取了保护措施,切实保护了群众的隐私。三是责任追究方面,2020年我镇未出现被上级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5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把握不准确,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公开时间滞后,公开的方式方法、可读性、便利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公开事项中对群众隐私力度保护不够。
(二)改进措施
1. 抓好网站和新媒体集约整合,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2.在发布信息的同时加大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沈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沈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