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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505-0003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6 发布日期: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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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6
发布日期: 2025-05-26
关于《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6 15:19 来源:宣州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进行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财资〔2024〕155号)等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财政厅积极学习财政部及兄弟省市有关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围绕车辆这一重点资产,制定《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办法》起草的过程是什么?

  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组织研究起草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省人民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9个省直单位,厅办公室、综合处、行政政法处等11个处室单位的意见,结合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内容已经包含在《办法》相关条款中。

  三、《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编制和标准管理、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8个部分,共35条。

  四、《办法》对车辆配置作了哪些要求?

  《办法》要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在编制和标准范围内配置车辆资产,按照规定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及时登记入账。

  五、《办法》对车辆的使用管理有什么规定?

  《办法》规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资产内部使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按照规定格式建立车辆的资产信息卡,车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实时动态更新,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车辆,做好车辆标识化管理,落实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车辆油耗单车核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六、《办法》对车辆处置有什么要求?

  一是按照规定更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使用年限超过8年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经相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鉴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履行处置程序。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6号)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等依据权限进行审批,并及时上缴处置收入。

  七、此次出台《办法》有什么特殊意义?

  一是健全车辆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订涵盖省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车辆资产管理办法,统一制度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车辆资产管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二是规范车辆资产管理业务办理。加强车辆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车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要求,严格把好“入口关”“使用关”“出口关”,推动车辆资产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提升车辆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是过好车轮上的“紧日子”。严格车辆资产编制、标准的刚性约束,倡导绿色公务出行,鼓励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对于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车辆,提倡继续使用,充分运用省政府公物仓等平台,调剂利用闲置车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