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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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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91067764l/202408-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宣高新管〔2024〕67号
生成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05
索引号: 11341703691067764l/202408-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宣高新管〔2024〕67号
生成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05
宣城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5 15:50 来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高质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区发〔2024〕7号)文件和宣州区“项目会战突破年”活动要求,全面推进宣城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协同培育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宣城高新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突出重点、量质并举、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的原则,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协同培育工作机制,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体系,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集群。

二、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完善财务管理,建立创新体制,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2、多方联动、凝聚合力。通过科技、建投、财政、经发、招商、人社等多部门联动,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协同培育工作机制,形成“高效化、联动化、全程化”的工作局面,推动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活力明显增强、培育成效显著提升。

3、依托平台、形成体系。以省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为依托,整合科技培育、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等要素保障,建立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支撑园区科技型企业培育需求。

三、发展目标

以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率平均水平为目标,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优先选择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精细化工和新材料“2+1”主导产业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总数每年增幅15%以上,力争到2028年突破150家,占园区企业聚集率超过30%。

表1宣城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发展目标

指标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85

100

115

132

150

占园区企业聚集率(%)

15

18

22

26

30


四、重点任务

1.实施重点招商,招引高科技型企业落户。按照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着力招引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行业内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及企业群体。同时根据《宣城高新区入园项目预审暂行办法》,严把项目招引关,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项目入园审查的重要举措,提升入园企业质量。(责任单位:招商局)

2.强化项目包保,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紧盯高新区会战任务、紧抓项目进度、紧跟要素保障,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工作合力,提升项目服务保障。强化“小单元、大密度”调度,及时打通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卡点,推动项目建设早开工、早投产,为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提供坚强基石。(责任单位:建投中心)

3.坚持全面摸排,及时分析和筛选入库培育企业。建立常态化调研制度,开展系统性摸底排查。科技中心定期深入摸排落户投产企业情况,围绕企业经营范围、营业收入、技术领域、研发投入等内容开展分析研判,对于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及时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培育工作台账,实施跟踪培育。(责任单位:科技中心、经发局)

4、开展精准辅导,引导企业做好申报基础性工作。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模式,分级分类建立培育台账,开展跟踪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财务管理,同步做好研发费用归集、自主知识产权挖掘和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高企申报基础性工作。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围绕培育库入库企业,提供专业化申报服务,帮助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质量。(责任单位:科技中心)

5、构建孵化体系,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载体。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和发展,把孵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作为其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按照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资金扶持,不断提高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水平,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双创中心)

6、采取倾斜措施,支持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组织专业知识产权机构开展服务,重点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和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挖掘整理科技成果、专有技术。集合各级专利扶持政策,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专利,有效提升企业专利拥有量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科技中心)

7、大力引进人才,构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深化落实“宣十条”人才政策,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招引和培育机制,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集聚青年科技人才,实施“政聘企培”储备高层次青年人才。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需求,重点引进拥有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家型人才、创新创业融合性人才以及高层次人才团队,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构建英才荟萃的人才支撑体系。(责任单位:人社中心、党群工作部、科技中心)

8、发挥政策引领,引导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与财政支持力度、资源配置程度相挂钩机制,将企业有无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研发成果作为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重要条件。在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指标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对高新技术企业,依规优先安排贷款、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责任单位:财政局、经发局、科技中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领导。由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负责,科技中心、建投中心、财政局、经发局、招商局、双创中心、人社中心等部门参与,统筹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明确责任分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协同培育机制工作要求,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工作实施,研究推动问题解决,形成合力,推动高企培育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3.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综合利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实行科技导向的差别化要素保障机制,全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