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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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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405-0006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405-0006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关于印发《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0:56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 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二 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 会精神,以建设美丽宣州为引领,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 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追赶江浙,争先 江淮 ”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现就 2024 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安 排。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 动计划。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理、末端治理 ”的治污路线, 深入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化工、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 深度治理和产业技术升级(区生态环境分 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以下工作 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落实,不再 一一列出)。推进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配合市交 运局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强船舶及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商务局、 区财政局配合)。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常 态化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编码登记和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老旧货车淘汰;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检;持续开展“三整治一 保障 ”专项工作;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清单,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经信局、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交通运输 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纵深推进 河湖“清四乱 ”常态化规范化,建成省级幸福河湖 1 (区水利 局牵头)。推进南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南漪湖水质保 Ⅲ类(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开展水质不稳定断面攻坚行动, 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到 100%(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完成水阳江、青弋江、南漪湖重要河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溯 源工作。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排查整治,提升水 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污水直排 入河整治专项行动,健全审批、执法检查、监测协同机制(区生 态环境分局牵头)。配合市级部门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常态化管护,防止返黑返臭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稳步推动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 “无废城市 ”建设。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和涉镉 等重金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 治理修复,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  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 治重点区优化,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区生态环境分 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开展化学物质 调查和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江河湖清漂行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违法违规倾倒 建筑垃圾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坚决打击跨区域倾倒行为(区 城管执法局牵头)。

(四)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大力实施 千村引领、万村 升级 ”工程,培育 18 个精品示范村、36 个省级中心村(区农业 农村局牵头)。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 93%和 84%以上。持续实施农膜和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农药包装废弃物达80%以上、农膜回 收率达83%。完成农村改厕 0.13 万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续贯彻落实省级农村黑臭水体净水行动,推动 2 条新增农村黑臭 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因地制宜推进 12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污水治理率力争提高至 30%以上,并探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设施 回头看 ”,完成 8 个行 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区农业农村局、 区住 建局、 区水利局等配合)。

(五)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充分发挥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调度督 导,高质高效完成“ 1+1+1+N ”整改任务。严格落实“ 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 ”,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定期拍 摄暗访片,推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历年来整改验收的 中央层面交办问题、省级层面交办问题组织开展整改成效“ 回头  ”,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 检保障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区环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六)协同推进省际毗邻地区共保联治。深度融入长三角生 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 监测。推进水碧桥、管家渡等重点跨界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攻 坚,联动落实国家公祭日等区域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强 化危险废物跨界转移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牵 头)。加强省际毗邻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无缝衔接  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牵头)。深化落实联合共治有关机制,对水阳江等跨界河 湖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协同开展长江“十年禁渔 联合执法行动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化工园区“绿 色提升行动 ”。推动宣城高新化工园区作为全省试点园区,率先 完成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 “一河一策一图 ”全覆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做好 2024 年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筹办工作, 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 年)》,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保持 10%左右的增 长,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3%左右(区发改委牵头)。加 快推动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 区生 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支持 钢铁、建材等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推动有色、化工、机械、 轻工、纺织等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区经信局牵头)。执行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散乱污 ”企 业治理力度,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新上  两高 ”项目部门联审,严格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坚 决遏制 两高一低 ”项目盲目发展(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持续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 造、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 三改联动 ”。加快可再生能源发 展,开展“绿电园区 ”试点,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稳步增长,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快发展先进光伏和 新型储能产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持 续扩大天然气消费量(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配合推动大宗货物和集 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 ”“公转水 ”。加快建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配合推进实施宣城国际陆港第三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建设(区交通局牵头、 区商务局配合)。配合加快应用新能源和 清洁能源车船,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应急车辆除外)、公务用 车(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除外)等力争实现 100%新能源化(区 交通局、区财政局和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 工业领域节能提效(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持 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新建节水型工业园区 1 (区 水利局牵头)。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商品过 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实施绿色仓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粮食全产 业链节粮减损(区发改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信局、 区农业农 村局、 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绿色发展政策支持。积极申创绿色金融改革试 验区,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落实省市层面制定下 发的“环保担 ”相关工作任务,为生态环境类项目增信、降费、 分险(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配合市级 部门按照省市相关部门优化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切实做好落实 工作。配合市级部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合推动城镇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落实(区发改委、 区水利局、  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水务公司按职责分工 落实)。

(十三)积极推进绿色创建活动。推进绿色低碳理念和行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80%(区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绿美学校达 75%(区教体局牵头)、 绿色家庭达 60%(区妇联牵头),创建省级绿色工厂 1  区经 信局牵头),新竣工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95%以上区住建 局牵头)。

三、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十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施《安徽省国土空 间规划(2021—2035 年)》和《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 年)》,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扎实推进土地节约 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 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措施,实行永 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加强耕地资源质量监测,确保耕地数量不 减少、质量不降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十五)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  作部署,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组织编制自然保护  地总体规划。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点位核查,加强自然保护  地生态资源保护。建立视频监控体系,提高湿地公园管护能力建   ,组织开展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  )。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核实,配合省市  级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继续做好“绿盾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配合)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问题宣州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十六)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绿美江淮 行动,全区完成人工造林 0.31 万亩。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面积不少于 14 平方公里,建成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  1 个。建立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修复矿山 4 座,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进一步提高我区 绿色矿山占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松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 攻坚行动。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爱鸟周 ”等宣传活动加 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加强外来入 侵物种调查和防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十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发展生态旅游、 生态农业和林下经济,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区文旅局、 区农 业农村局、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强化生态产 品供给,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达 80 个以上。(区农业农村 局牵头)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十九)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强化重点企业“一企一策  节能降碳诊断结果运用,督促企业实施技改升级,挖掘存量用能   空间(区发改委牵头)。配合市级部门深入实施新建建筑效能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城镇新建 民用建筑执行 65%节能标准。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建筑碳排放监测 平台建设,开展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推广近零能耗 建筑规模化发展(区住建局牵头)

(二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探索不同类型的减污 降碳协同创新路径。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创 新研究(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十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建设,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持续加强全国碳市场数据 质量监管,严查弄虚作假行为。编制 2022、2023 年度省级温室 气体排放清单。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的分 解、核算、预测预警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统计局按职责 分工落实)

五、提高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 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区环委办牵头)。认真落实《关于建 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 见》,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区审计局 牵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件在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城管等领域查办 力度,依法追究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区生态环境 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利局、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区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配合做好“数字安徽—智慧 环保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任务。配合市级部门进一 步强化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 ”三 个全覆盖工作,持续推进 电监管 ”环境监管试点模式,提高环 境监管科技水平(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十四)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 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对接安徽 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主题母基金,引导鼓励政府、社会资本在宣 新设立的相关产业基金积极投资绿色低碳产业(区财政局、 区生 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 具,推动规范实施 EOD 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十五)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扎实开展 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配合新建城市口袋公园。完善农村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防产生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配合 市级部门新增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面积和新建城市绿(区城 管执法局)。

(二十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推深做实林长制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林长制各项制度落实,强化各级林长的 领办督办能力,切实提升林业治理效能。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 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持续深化“小山变大山 ”改革,助力林业 高质量发展(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全面启动排污权交易,开展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积极落实省市级进一步优化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环境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区生态环境 分局牵头)。

(二十七)提高监测执法监管效能。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 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重点园区、重点乡镇环境监测网络,提升 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差异化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深入推行 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断提 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