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91406L/202405-0006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印发《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14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
索引号: | 11341700MB1791406L/202405-0006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印发《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14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
宣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 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二 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 会精神,以建设美丽宣州为引领,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 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追赶江浙,争先 江淮 ”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现就 2024 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安 排。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 动计划。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理、末端治理 ”的治污路线, 深入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化工、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 深度治理和产业技术升级(区生态环境分 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以下工作 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落实,不再 一一列出)。推进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配合市交 运局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强船舶及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区 商务局、 区财政局配合)。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常 态化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编码登记和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老旧货车淘汰;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检;持续开展“三整治一 保障 ”专项工作;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清单, 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区 经信局、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交通运输 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纵深推进 河湖“清四乱 ”常态化规范化,建成省级幸福河湖 1 条(区水利 局牵头)。推进南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南漪湖水质保 持Ⅲ类(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开展水质不稳定断面攻坚行动, 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到 100%(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完成水阳江、青弋江、南漪湖重要河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溯 源工作。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排查整治,提升水 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污水直排 入河整治专项行动,健全审批、执法检查、监测协同机制(区生 态环境分局牵头)。配合市级部门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常态化管护,防止返黑返臭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稳步推动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 “无废城市 ”建设。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和涉镉 等重金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 治理修复,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 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 治重点区优化,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区生态环境分 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开展化学物质 调查和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江河湖清漂行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违法违规倾倒 建筑垃圾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坚决打击跨区域倾倒行为(区 城管执法局牵头)。
(四)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大力实施“ 千村引领、万村 升级 ”工程,培育 18 个精品示范村、36 个省级中心村(区农业 农村局牵头)。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 93%和 84%以上。持续实施农膜和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农药包装废弃物达80%以上、农膜回 收率达83%。完成农村改厕 0.13 万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继 续贯彻落实省级农村黑臭水体净水行动,推动 2 条新增农村黑臭 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因地制宜推进 12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污水治理率力争提高至 30%以上,并探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设施“ 回头看 ”,完成 8 个行 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区农业农村局、 区住 建局、 区水利局等配合)。
(五)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充分发挥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调度督 导,高质高效完成“ 1+1+1+N ”整改任务。严格落实“ 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 ”,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定期拍 摄暗访片,推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历年来整改验收的 中央层面交办问题、省级层面交办问题组织开展整改成效“ 回头 看 ”,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 检保障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区环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六)协同推进省际毗邻地区共保联治。深度融入长三角生 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 监测。推进水碧桥、管家渡等重点跨界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攻 坚,联动落实国家公祭日等区域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强 化危险废物跨界转移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牵 头)。加强省际毗邻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无缝衔接( 区 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牵头)。深化落实联合共治有关机制,对水阳江等跨界河 湖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协同开展长江“十年禁渔 ”联合执法行动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化工园区“绿 色提升行动 ”。推动宣城高新化工园区作为全省试点园区,率先 完成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 “一河一策一图 ”全覆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做好 2024 年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筹办工作, 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 年)》,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保持 10%左右的增 长,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3%左右(区发改委牵头)。加 快推动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 区生 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支持 钢铁、建材等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推动有色、化工、机械、 轻工、纺织等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区经信局牵头)。执行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散乱污 ”企 业治理力度,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新上 “ 两高 ”项目部门联审,严格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坚 决遏制“ 两高一低 ”项目盲目发展(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持续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 造、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 三改联动 ”。加快可再生能源发 展,开展“绿电园区 ”试点,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稳步增长,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快发展先进光伏和 新型储能产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持 续扩大天然气消费量(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配合推动大宗货物和集 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 ”“公转水 ”。加快建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配合推进实施宣城国际陆港第三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建设(区交通局牵头、 区商务局配合)。配合加快应用新能源和 清洁能源车船,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应急车辆除外)、公务用 车(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除外)等力争实现 100%新能源化(区 交通局、区财政局和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 工业领域节能提效(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持 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新建节水型工业园区 1 家(区 水利局牵头)。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商品过 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实施绿色仓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粮食全产 业链节粮减损(区发改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信局、 区农业农 村局、 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绿色发展政策支持。积极申创绿色金融改革试 验区,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落实省市层面制定下 发的“环保担 ”相关工作任务,为生态环境类项目增信、降费、 分险(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配合市级 部门按照省市相关部门优化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切实做好落实 工作。配合市级部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合推动城镇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落实(区发改委、 区水利局、 区 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水务公司按职责分工 落实)。
(十三)积极推进绿色创建活动。推进绿色低碳理念和行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80%(区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绿美学校达 75%(区教体局牵头)、 绿色家庭达 60%(区妇联牵头),创建省级绿色工厂 1 家( 区经 信局牵头),新竣工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95%以上(区住建 局牵头)。
三、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十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施《安徽省国土空 间规划(2021—2035 年)》和《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 年)》,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扎实推进土地节约 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 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措施,实行永 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加强耕地资源质量监测,确保耕地数量不 减少、质量不降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十五)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 作部署,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组织编制自然保护 地总体规划。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点位核查,加强自然保护 地生态资源保护。建立视频监控体系,提高湿地公园管护能力建 设 ,组织开展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 头)。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核实,配合省市 级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继续做好“绿盾 ”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配合)做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问题宣州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十六)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绿美江淮 行动,全区完成人工造林 0.31 万亩。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面积不少于 14 平方公里,建成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 程 1 个。建立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修复矿山 4 座,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进一步提高我区 绿色矿山占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区 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松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 攻坚行动。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爱鸟周 ”等宣传活动加 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加强外来入 侵物种调查和防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十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发展生态旅游、 生态农业和林下经济,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区文旅局、 区农 业农村局、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强化生态产 品供给,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达 80 个以上。(区农业农村 局牵头)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十九)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强化重点企业“一企一策 ” 节能降碳诊断结果运用,督促企业实施技改升级,挖掘存量用能 空间(区发改委牵头)。配合市级部门深入实施新建建筑效能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城镇新建 民用建筑执行 65%节能标准。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建筑碳排放监测 平台建设,开展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推广近零能耗 建筑规模化发展(区住建局牵头)。
(二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探索不同类型的减污 降碳协同创新路径。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创 新研究(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十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建设,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持续加强全国碳市场数据 质量监管,严查弄虚作假行为。编制 2022、2023 年度省级温室 气体排放清单。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的分 解、核算、预测预警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统计局按职责 分工落实)。
五、提高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 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区环委办牵头)。认真落实《关于建 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 见》,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区审计局 牵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件在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城管等领域查办 力度,依法追究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区生态环境 分局、 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利局、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区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配合做好“数字安徽—智慧 环保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任务。配合市级部门进一 步强化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 ”三 个全覆盖工作,持续推进“ 电监管 ”环境监管试点模式,提高环 境监管科技水平(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十四)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 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对接安徽 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主题母基金,引导鼓励政府、社会资本在宣 新设立的相关产业基金积极投资绿色低碳产业(区财政局、 区生 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 具,推动规范实施 EOD 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二十五)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扎实开展 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配合新建城市口袋公园。完善农村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防产生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配合 市级部门新增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面积和新建城市绿道(区城 管执法局)。
(二十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推深做实林长制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林长制各项制度落实,强化各级林长的 领办督办能力,切实提升林业治理效能。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 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持续深化“小山变大山 ”改革,助力林业 高质量发展(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全面启动排污权交易,开展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积极落实省市级进一步优化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环境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区生态环境 分局牵头)。
(二十七)提高监测执法监管效能。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 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重点园区、重点乡镇环境监测网络,提升 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差异化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深入推行 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断提 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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