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962/202305-00075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周王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周发〔2023〕2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962/202305-00075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周王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周发〔2023〕2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现将《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周王镇委员会
周王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依据《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镇“三线三区”(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和通往旅游风景区主干道沿线、高速高铁沿线、区内主要河流沿线;三区:美丽乡村中心村区域、旅游风景区域、水源保护区域,下同)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进行集中整治,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墓地和所有“活人墓”全部拆除到位;补齐镇级公益性公墓短板,逐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堵和疏相结合。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执法管控力度,禁止在重点区域内新建扩建墓地,禁止辖区出现豪华大墓、硬化墓和“活人墓”问题;要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补齐公益性公墓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需求。
(二)坚持遏制增量和消减存量相结合。在整治区范围内要坚决遏制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等现象发生,同时要通过公墓集中安葬、栽树遮挡等方式,对存量违建墓地开展分类整治。
(三)坚持依法办事和教育引导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引导、做细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四)坚持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达到综合治理效果。
三、实施步骤
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两年三阶段”的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划定镇级“三线三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区,完成“三线三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的摸排,遏制增量,消减存量;全面启动镇级公益性公墓前期建设工作。(2023年5月-6月底)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设宣传舆情引导、综合执法、巡查检查、信访维稳、纪律督查五个工作小组;制定印发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村(社区)要认真领会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具体操作方案,着手开展专项整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镇宣传办要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广播、条幅等媒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控制负面舆情。镇文明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发出倡议、引领文明新风。各村(社区)要广泛深入开展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各村(社区)要在集镇、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村(居)委会等张贴宣州区政府令,在整治区显著位置树立标示标牌,并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组长会议等,广泛进村入户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摸排,掌握底数。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整治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整治区域外“活人墓”进行摸底登记,认真填报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清单,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摸清墓主、坟墓类型、占地面积等信息进行造册登记,实行“一墓一策”,明确专项整治底数。
(四)落实责任,抓好管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三线三区”区域的严格管控,从区整改方案下发之日起“三线三区”区域内一律不得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其他区域的墓地严禁扩建,“活人墓”一律拆除。公益性公墓建成后新增骨灰全部到公墓安葬;公益性公墓未建成之前需建墓地的,须经镇政府、村(居)委会同意后在村(居)委会监管下远离“三线三区”建造,其中单穴占地面积不应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应超过0.8平方米,墓碑应小型化,推广使用卧碑;禁止建造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严禁占用耕地、林地建墓。
第二阶段,全面补齐公益性公墓短板,逐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统筹谋划,全面补齐镇级公益性公墓短板。结合实际,科学选址,尽快完成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要求加强公墓日常管理,严控墓穴规格,完善配套设施,实行政府定价。继续强化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滥建乱葬现象日常巡查检查,积极发挥村(居)民组长作用,实行“去世-火化-安葬”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从源头防止滥建乱葬、“活人墓”等违规安葬现象的发生。公益性公墓建成后,新增骨灰必须进公墓安葬。
第三阶段,完成全镇“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墓地和所有“活人墓”的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7月-2024年12月)
(一)突出重点,分类治理。结合前期违建墓地摸排情况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倒排时间表,对“三线三区”墓地进行综合施策、分类治理,抓好“活人墓”拆除,基本实现“三线三区”区域四周可视范围看不见墓地和所有“活人墓”铲平复绿的目标。治理原则是:1.“活人墓”一律拆除、复绿;2.违建墓地采取迁移至公益性公墓、栽树遮挡等方式处理;3.对查不到墓主的墓地,由镇政府进行公告,逾期无人认领的确定为无主墓地,组织人员拆除迁移或就地深埋。也可结合周王镇实际和习俗,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达到整治目标。
(二)严管严控,组织验收。各村(社区)在抓好整治区违建墓地和“活人墓”整治的同时,严控其他区域违建墓地问题,确保不出现滥建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不出现占用耕地、林地建墓。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整治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对漏报、瞒报的责令整改;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镇干部联系包保村(社区)的重要工作内容。镇民政所负责牵头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工作进度,督查存在问题及时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片负责,联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压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违建墓地整治工作,。
(二)注重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在专项整治中,要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对不实和恶意炒作的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建立定期工作调度机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工作督促、核查、指导和调度,对进度靠后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立完善对村(社区)考核制度,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进度、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以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将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绩效相挂钩。
(四)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要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今后殡葬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思路。完善联动协调机制,落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整治滥建乱葬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葬现象反弹。
附件:1.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2.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3.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实施步骤 |
任务清单 |
时间 |
责任部门 |
备注 |
第一阶段,划定“三线三区”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区,完成“三线三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三线三区”区域外活人墓的摸排,遏制增量,消减存量;全面启动公益性公墓前期建设工作 (2023年4月-6月底) |
成立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组建专门执法队伍。 |
2023年 5月上旬 |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所 |
|
划定整治区,张贴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政府令,在整治区显著位置树立标示标牌。广泛进村入户动员宣传。 |
2023年 5月上旬 |
民政所 |
||
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宣传单页、横幅等手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向辖区内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加强舆论引导,引领文明新风。 |
长期坚持 |
宣传办 文明办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
完善全镇“三线三区”整治区域示意图。对辖区违建墓地进行摸排汇总。 |
2023年 5月上旬 |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
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线三区”管控力度,“三线三区”一律不得新增墓地,翻新、扩建旧墓,其他区域的墓地严禁翻新扩建;“活人墓”一律拆除。 |
长期坚持 |
民政所 各村(社区) |
||
加快补齐镇级公益性公墓短板,做好镇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布点选址立项等工作,切实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
2023年 6月底前 |
民政所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
第二阶段,全面补齐乡镇公益性公墓短板,逐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2023年7月-2024年6月) |
统筹谋划,结合实际,尽快完成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
2024年 6月底前 |
民政所 |
|
镇、村干部加强滥建乱葬现象日常巡查检查,积极发挥村(居)民组长作用,实行“去世-火化-安葬”全链条闭环式管理。 |
长期坚持 |
各村(社区) 镇村包保联系人 |
||
第三阶段,完成全镇“三线三区”可视范围内墓地和所有“活人墓”的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2024年7月-2024年12月) |
对“三线三区”违建墓地进行分类治理,实现“三线三区”区域四周可视范围看不见墓地和所有“活人墓”铲平复绿的目标。 |
2024年 12月底前 |
民政所 |
|
抓好整治区违建墓地和“活人墓”整治的同时,严控其他区域违建墓地问题,确保不出现新建、翻建、扩建豪华大墓、硬化墓、“活人墓”。 |
长期坚持 |
民政所 |
||
定期对整治区开展巡查检查,对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完善联动协调机制,落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整治滥建乱葬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葬现象反弹。 |
长期坚持 |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
附件2
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决定成立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红林(党委书记)
张月银(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杜庆春(人大主席)
张国栋(党委副书记)
赵卫清(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徐 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斌(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 昂(党委委员)
张 铖(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刁忠行(党委委员)
赵 云(副镇长)
陈永俊(副镇长)
杨 华(司法所所长)
李大富(水利站站长)
陈 强(民政所所长)
童 颖(党政办主任、文明办主任)
孙 浩(综治办主任)
王 治(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周子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曾 松(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 乔(财政所所长)
沈能波(文化站副站长)
胡仁杰(美丽办、环保办负责人)
郝敬旺(扎门村党总支书记)
熊小宝(绿宝村党总支书记)
陈国庆(净蓬村党总支书记)
刘培虎(周王社区党总支书记)
黄 猛(红洋村党总支书记)
徐礼兵(井边村党总支书记)
杨 辉(云峰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若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岗位调整,由新任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办五组”组成人员
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即办公室、宣传舆情引导组、综合执法组、巡查检查组,信访维稳组、纪律督查组。
(一)办公室
主 任:赵 云
副主任:陈 强
成 员:徐 铮、赵甜慧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办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编辑各类会议纪要;负责健全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与各组协调和沟通;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日常事务,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舆情引导组
组 长:张国栋
副组长:童 颖
成 员:丁 萍、范紫情、徐 铮、派出所安排1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注意控制负面舆情;负责对村(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
(三)综合执法组
组 长:张国栋
副组长:张 铖
成 员:王 治、陈 强、周子斌、曾 松、李大富、尹建军、黄寿百、王羽佳、沈能波、徐 铮、胡仁杰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村(社区)违建墓地联合执法队执法并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严重妨碍执法的行为进行制止。
(四)巡查检查组
组 长:赵 云
副组长:陈 强
成 员:徐 铮、赵甜慧、曹 佳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开展全方面巡查,巡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检查“三线三区”区域内违建墓地管控情况;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督促检查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新增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等情况。
(五)信访维稳组
组 长:张国栋
副组长:孙 浩
成 员:民政所、城管中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美丽办、环保办相关人员,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期间信访事件的稳妥处置。
(六)纪律督查组
组 长:徐 磊
副组长:陈梦洁
成 员:孙 浩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进度靠后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照《宣州区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纪律督查。
附件3
周王镇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民政所: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牵头做好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起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材料,掌握工作进度,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跟踪管理。
2.宣传办:加强制定重点区域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宣传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强化舆情引导,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文明创建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3.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聚众闹事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财政所:保障必要的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经费。
5.环保办:对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所需的环评审批工作。
6.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协助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和规划报批工作。对坟墓占用耕地及毁田、毁地行为进行查处。对接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和报批工作;对毁林造墓进行查处,并指导各村(社区)坟墓迁移后的种树补绿工作。
7.美丽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协助做好重点区域违建墓地整治等相关工作。
8.水利站: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水土保持等工作,依法查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乱建坟墓的行为。
9.文化站:加强旅游路线管理,配合自然和资源规划所等相关部门纠正和制止在旅游路线可视范围内建坟等行为。
10.市场监管所:加强石材行业和殡葬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引导石材生产商规范经营,维护殡葬服务秩序。对无证经营墓料、墓碑加工和殡葬服务的经营户进行查处。
11.城管中队:指导村(社区)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12.司法所: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以及司法调解工作。
13.综治办: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信访事件处置工作。
14.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内重点区域违建墓地开展摸排及分类整治工作。
© 2025宣州区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电话:(0563)3027267 传真:(0563)3023029
皖ICP备05004400号-1
网站标识码:3418020037 皖公安备案
34180202000313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