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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30K/202004-0001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司法局彪向阳局长解读《宣州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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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司法局彪向阳局长解读《宣州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2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司法局彪向阳局长解读《宣州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2 16:48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就《宣州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宣州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工作实施方案》(宣区司〔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0年1月15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百姓说事点”是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独创的民意畅通新渠道,是一种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吉林省在城市社区、农村村屯百姓经常聚集的地方建立“百姓说事点”,让百姓通过“唠家常”的形式,把矛盾纠纷、百姓诉求等社情民意在“点儿上”反映出来,这在全国尚属首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举措。现在将这种举措加以推广。根据省厅、市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宣州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问:请问《方案》的制定意义是什么?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

问:请问《方案》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牵头拟稿,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文件下发。

 

问:请问《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从2020年1月起,组织全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建立“百姓说事点”,搭建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呼声的平台。

问:请问《方案》的组织实施具体内容是哪些?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组织实施阶段是2020年2月上旬至2020年10月中旬,分为两方面内容:

    1.搭建工作平台。司法所要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在广场、市场、杂货店、村(居)民活动中心等群众经常聚集地建立“百姓说事点”,在此基础上,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示范点。对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进行走访调查,选择一些品德好、靠得住的人做信息员。信息员在群众日常娱乐活动中,注意发现收集矛盾隐患信息、引导村民解决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百姓说事点”要悬挂统一的标牌标识、制度职责以及信息员联系方式;设置“百姓留言本”,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记录下来;建立法律图书角,便于群众在生活娱乐的同时随时学习法律知识。

2.规范工作流程。在每个说事点选聘群众威信高、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村(居)民担任信息员,信息员可以由调解员兼任,每天在“点”上倾听群众说事儿,便于群众随时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反映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说事首问负责制,信息员对群众“说事”及时登记,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由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当场答复处理。信息员参与人民调解并制作调解卷宗的,比照当地人民调解员享受案件补贴。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每周安排人民调解员到“百姓说事点”排查走访一次,与“点”上的群众面对面交流,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向当地司法所报告,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司法所定期收集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不能答复或解决的事项,每周召开一次研判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将办理意见报至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解决,司法所负责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各司法所应当不定期检查各“百姓说事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办结事项进行回访、没有办结的事项进行跟踪,防止问题反弹或扩大。

问:请问《方案》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一是平台搭建方面:主要是在广场、市场、杂货店、村(居)民活动中心等群众经常聚集地建立“百姓说事点”;二是建立说事首问负责制,信息员对群众“说事”及时登记,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由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当场答复处理。

问:请问《方案》的下一步考虑是什么?

区司法局局长彪向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充分认识“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并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调委会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司法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深入各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确保“百姓说事点”要建起来和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组织开展培训,定期对“信息员”、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员、调解员的履职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底,将“百姓说事点”建立情况、信息员聘用情况、收集信息情况以及问题解决情况及时上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将适时对“百姓说事点”进行实地调研,对村(社区)调委会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对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先进村(社区)调委会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推进试点工作任务、目标、效果全面落实。三是加强工作宣传。要对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升村(居)民群众的知晓度,拓宽村(居)民群众解决问题的渠道,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大力宣传“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入物和典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群众支持、参与“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