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邱霞 解读人职务:敬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吸取无锡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工商业用气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工商业用户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和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彻底排查和整治工商业用户燃气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工商业用气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工商业用气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室内燃气管道设备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2.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应当使用取得本地区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瓶装液化气,并签订安全供气合同,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4.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必须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5.燃气管道及设备布置应由专业部门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
五、创新举措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组名单附后),具体由办事处城管牵头,应急、派出所、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教体、消防等部门。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城管:负责牵头本次工商业用户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统筹与协调;负责拟定工商业用户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检查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查处燃气供应企业违法违规供气行为。
应急:负责本次专项整治的综合监督和指导,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瓶装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负责瓶装液化气气瓶充装安全的管理;负责查处违法违规气瓶充装的行为;负责开展燃气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负责用气场所消防设施的专项监管;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教体:负责各学校食堂用气安全督导工作。
住建:负责各在建工地食堂用气和施工用气安全督导工作。
商务:负责各商业场所用气安全督导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次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好本次用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要加强对工业用气户、餐饮场所、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逐户填写检查表,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册,指导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安全用气。
(三)广泛开展宣传。加大瓶装液化气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各类媒体,对违规供气企业、用气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媒体举报燃气安全隐患和涉及燃气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按照本方案要求,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停业整改的坚决停业整改。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