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相关站所: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宣州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区农食办〔2018〕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溪口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溪口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深化食品安全落实到基层,坚决打击假冒违法行为,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溪口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溪口镇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义报 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员
张宏宇 党委委员候选人
成 员:鲁绪芸 卫计办主任、综治办副主任、食药安办主任
夏永安 派出所所长
王 涛 安监站站长
开 林 城管中队队长
汪 娟 农业综合服务站副站长
姚文军 畜牧站站长
孙 远 财政所所长
祝振秀 食药安办副主任
张方方 农经员
陈家勋 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张方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犯罪案件,惩处违法经营主体、端掉侵权假冒窝点,处理违法人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全面有效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健全打击食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三、整治任务和措施
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深入”的工作原则,强化依法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
(一)集中开展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根据职责范围,重点开展学校、医院食堂、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的面、油、肉、调味品以及药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的各项专项整治,针对各类食品集中制造地区、集散地、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严肃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对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严厉查处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以社区中心、校园及其周边,以及其它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企事业单位食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与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对接。在检查中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主动支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机制建设,确定专人负责等工作,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9年1月11日-13日)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安监站等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14日-2月1日)
组织力量开展检查,清理、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检查督促阶段(2019年2月2日-2月28日)
各单位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11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加大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严格开展执法。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重点问题要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查出的违法违规单位,严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要充分发挥入户重点宣传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案件,向公众表明食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舆论宣传和整治行动互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