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34170300167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中心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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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中心小学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 |||
住 所 |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街道 | |||
法定代表人 | 师照辉 | |||
开办资金 | 42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00 | 1739 | |||
网上名称 | 宣州区溪口小学.公益 | 从业人数 | 6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我校作为全日制完全小学,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邓小平教育要“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抓好“两基”促“两全”保“安全”。 二0一四年做到: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实际使用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一致。 3、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4、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一致。 5、具体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6、有关资质认可或许可有效。 7、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8、自核准登记后没有停止业务活动。 9、按照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标准进行收费,学校始终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多次受到各部门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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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14年及前十四年连续被评为区文明单位。 2、宣城市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3、宣城市卫生学校。 4、宣州区教科研先进单位。 5、宣州区第二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 6、宣州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 7、宣州区师德先进集体。 8、2009年被评为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1、2014“六.一”社会捐资1500元用于学生慰问品及奖品。 |
填报日期:201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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