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宣州区溪口中心小学2014年年度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5-03-30 09:16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事证第   13417030016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中心小学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中心小学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

师照辉

开办资金

42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00

1739

网上名称

宣州区溪口小学.公益

从业人数

6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我校作为全日制完全小学,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邓小平教育要“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抓好“两基”促“两全”保“安全”。 二0一四年做到: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实际使用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一致。 3、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4、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一致。 5、具体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6、有关资质认可或许可有效。 7、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8、自核准登记后没有停止业务活动。 9、按照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标准进行收费,学校始终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多次受到各部门的好评。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2014年及前十四年连续被评为区文明单位。 2、宣城市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3、宣城市卫生学校。 4、宣州区教科研先进单位。 5、宣州区第二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 6、宣州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 7、宣州区师德先进集体。 8、2009年被评为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1、2014“六.一”社会捐资1500元用于学生慰问品及奖品。

   填报日期:2015年01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