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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15预算决算报告及报表

发布时间:2015-05-08 11:12 信息来源: 作者: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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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1、根据宣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城镇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区国土分局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2、根据区政府确定的收购储备计划,对各类规划区内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小城镇改造需要利用的存量土地和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
  3、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组织储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
  4、管理和运作由区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代征土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5、筹措、管理、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6、做好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开发工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创造条件。
  7、编制 收购土地和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方案,测算收购、开发成本,搞好综合统计。
  8、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国土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土地整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实施省级及以上土地整理项目的申报、踏勘、规划设计、变更、投资预算评审等工作。
  2、负责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踏勘、规划设计、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3、负责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选址、踏勘、规划设计、验收、变更、完成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工作。
  4、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的任务分解、踏勘、规划设计、变更、验收、完成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工作。
5、负责五个示范项目的村庄整治规划设计、变更、验收、完成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工作。
  6、负责编制和修改宣州区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7、负责所有土地整治项目的信息报备。
  8、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国土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城市宣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区土地收储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实有在岗11人,其中全额财供事业人员6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1人,聘用人员4人。
  三、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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