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4〕80号)精神,设置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加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57人,离退休人员20人 ,单位自聘人员2人。区政府领导 7 人。
一、主要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负责区政府会议和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办事处以及其他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4.上传下达,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区政府负责同志指示。
5.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及其他单位对区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6.协助区政府负责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全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8.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建设。
9.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10.负责区政府办离退休老同志的相关联络服务工作。
(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调研全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区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承担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职责,拟订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区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职责;承办上级政府向区政府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的工作。
4.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区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6.依法开展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的有关工作。
7.依法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负责承办或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8.指导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9.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与交流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2.统筹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制度、预案、队伍建设,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3.办理区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国防教育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做好辖区人民群众民防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重要目标防护工作。
3.指导辖区内基层人防工作站和社区开展人防工作。
(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1.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上级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和更新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分配和调整工作;协助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有关制度和标准;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及安保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
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在宣州区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统计、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7.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统一制度和标准,规范机关后勤工作,推动全区机关事务工作改革。
二、2016年预算安排(见附表)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67.8万元。其中:因公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万元。
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0.2万元,下降67.4%,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交流、工作调研及招商引资等。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
2、 “公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8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18%。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对减少。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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