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宣城市隆泰矿业有限公司特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宣城市宣州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矿156万吨/年整合采矿技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报告书初稿,根据国家环保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现再次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向公众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矿156万吨/年整合采矿技改扩建工程。
概况:宣城市朱桥建筑石料及熔剂用灰岩矿矿区位于宣城市16°方向,直距约21.0千米处,地处宣州区朱桥乡魏村境内,行政区划现隶属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49′37″,北纬31°09′05″。矿区南侧有简易公路与宣城~高淳一级公路相接,矿区与东南部的南湖马山埠船运码头也很近,相距约1.9千米,水、陆运输便利。宣城市隆泰矿业有限公司整合后拟设矿权范围新的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128m至+0m,矿区面积为0.32平方公里。根据宣区国土资函[2015]17号《关于同意调整矿区范围的函》,调整后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127m至+0m,矿区面积为0.3045平方公里。由于矿山安全距离不足,朱桥建材厂申请缩小矿区范围,2015年10月29日,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宣区国土资函[2015]140号)又下达了《关于同意调整矿区范围的函》,调整后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127m至+0m,矿区面积为0.2188平方公里。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床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规模为60万立方米/年(156万吨/年),资源利用率95.56%,矿山设计服务年限9.93年(不含基建期)。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等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同时也符合《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矿山区域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要点
1.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凿岩采用实施作业;临时排土场、临时堆场及铲装、道路运输过程等造成的扬尘通过定期洒水抑尘;汽车尾气由于排放量不大,露天环境有利于废气扩散,同时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通过植物对各种污染物的吸收和代谢作用减轻污染;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所采用的防治措施均为目前同类型企业所采用的较成熟的措施。经处理后项目废气排放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及治措施
该矿的生产用水主要用于矿区抑尘等,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用,不外排。在露天采场四周设截洪沟,在工业场地设置浆砌石沉砂池,露天采场设置石质沉砂池,排土场设置浆砌石沉砂池,开拓运输道路区设置石质沉砂池,对场地内雨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就近排入附近沟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外排,采场雨水经截排水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表4 中一级标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沟。本矿床最低开采底盘标高+00m,低于水阳江基准面,矿床开采涉及矿坑涌水。总体看,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排水主要为雨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采场边界距离矿界最近时的东、西、南、北各矿界的昼间噪声预测值均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达标距离280m,但在超标范围内,无居民点,无项目的生活区,虽然开采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但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必须实施相应的劳动卫生防护措施。
爆破噪声属于瞬时噪声,爆破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根据预测结果,公路运输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安排在白天,运输传送带设隔声棚、公路运输途径居民点附近禁止鸣笛,夜间停运,防止夜间噪声扰民,尽量减小沿线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露采弃土。废土石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之列,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土(石)除堆放于排土场,后期用于土地复垦,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根据矿山实际,开采过程产生的大部分建筑石料直接对外低价销售,作为建筑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置,且处理处置的措施和方法合理可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
评价项目矿区范围内的规划土地类型为林地,评价项目矿区及周边地形起伏较大,依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等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对评价项目土地整理适宜性评价为基本适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将破坏矿区恢复为林地,其方案基本可行。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玻璃用硅质原料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按计划及时治理恢复因采矿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土地复垦率应达到100%(全面复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应达到100%(全面治理)。评价项目在采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设计方案以及环评建议要求进行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后,评价项目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可满足《安徽省玻璃用硅质原料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5〕109号)相关要求,措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宣城市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6万吨石料加工生产项目,充分利用区域矿产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在项目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必将增加“三废”的排放,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地表水、空气环境和声环境等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设计及本次评价中提出了具体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逐一落实评价中设计及评价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就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改变现有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及其他信息,可以在报告书报批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4.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会计
联系电话:13329295266
联系地址:宣州区朱桥乡宣城市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4.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5号民创中心319室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33号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0551-62670970
电子信箱:ahhzthb@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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