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年产30万吨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年产30万吨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宣城市城区23 º方向直距约 26km 处,地处宣州区狸桥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51′49″,北纬31°09′52″。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项目内容:该矿山九十年代初为宣州区南湖乡经委经营,后并入狸桥镇,目前采矿权人为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经济类型属私营独资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余万元,矿山现有职工25人,主要从事露天开采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矿山开采规模为年产30万吨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技改扩建矿。采场采出原矿粒度为≤600mm,运至矿山工业场地加工成不同粒级的石子产品销售,产品粒级为80~40mm、40~20mm、20~10mm、≤10m四级。
二、建设单位: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
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长山村管家湾村民组
联 系 人:潘亚君
联系电话:0563-341800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951-6720005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的排放情况,预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论证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污染治理措施、环境监控管理措施。给出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符合性;选址与区域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符合性;项目运行后是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等结论;并根据公众参与的结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本项目影响区域内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主要因素和主要污染源;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址;你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不利影响最大(废水、废气、噪声和废渣等);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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