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宣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596.38万元,5.0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宣州区严格筛选,根据各地条件准备情况安排计划。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工程建设中实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制。实行项目公示制,增加项目建设透明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方面对规模较大的工程,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建设,另一方面结合现有水厂进行改扩建,避免重复建设。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六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集中采购制和竣工验收制。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当中。
同时,为避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出现“有人建、无人管”的现象,宣州区加强了工程建后管护:对于主体工程由个人或私人投资的,在明晰产权基础上,仍由个体或私人管理;对于财政资金和群众共同投入完成的工程,通过受益群众代表会议推选管理人或同意对该工程进行承包,由管理人或承包人进行具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