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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四项阳光政策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

发布时间:2012-04-16 08:35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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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区采取多种措施,制定阳光政策,为切实城乡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
      城乡低保政策让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区贯彻“人员有进有出,标准及时升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城乡低保实行评审团评审票决制。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804户9519人,农村低保对象14819户25651人,全年发放保障金6400余万元,全区2.1万户3.7万名城乡困难家庭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为健全社会保障援助体系,确保特困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区还适时启动价格上涨与提高特困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290元提高到每月330元,让城乡低保对象充分享受到政府的温暖。

     五保供养政策让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几年来,区、乡两级累计投入5000多万元,完成了21所乡镇敬老院的新建、改扩建,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敬老院规模适宜、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取暖器、健身器材等应有尽有,为五保老人安享晚年提供了优越的硬件条件。敬老院内,老人们参与管理院内事务,由老人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环境卫生监督组”、“财务监督组”、“文体活动组”在日常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区政府将五保老人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社会化发放。2012年,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提升到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升到1600元。

      医疗救助政策让大病患者看病无忧。出台医疗救助优惠政策,扩大救助范围。将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对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五保户取消病种限制,提高了救助幅度。为了更好地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三类困难群众的医疗难,进一步提高医疗救(补)助时效,区政府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案,投入专项经费建成了“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救(补)助对象在医院“随来随治、随走随结”;为实现医疗救(补)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及时、便捷的目标,建立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为辅的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服务新机制。

      帮扶政策让困难群众有温暖。区财政、总工会等部门每年及时下拨送温暖资金,用于慰问下岗失业、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困难职工、老党员等城乡困难群众,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让他们切实体验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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