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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出台五项纪律要求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发布时间:2013-09-12 16:17 信息来源: 作者:张三藏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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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按照上级纪检组织部门相关要求,同时结合交通部门具体实际,出台了五项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        

    这五项行为规范是:一、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杜绝用公车钓鱼,公车自驾游等。二、不得接受服务企业或管理对象礼品、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向被管理人推销产品谋取利益。三、不得利用工作平台,承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有偿服务获取报酬,禁止违规干预交通工程项目承包。四、不得违反程序简单粗暴执法,严禁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五、不得在工作期间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以个人名义投资经商或占有公司股份。

    该局明文要求所属二级机构中层以上干部,比对五项纪律要求客观公正“照照”自己:诚实勇敢的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的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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