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卫生监督所充分发挥快检设备的技术优势,积极服务全区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监测,首次开展对商场室内可吸入颗粒物项目的监测工作。
卫生监督人员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有关要求,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现场进行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等指标的监测,共监测125项次,合格率为100%;抽取空气样品5份送区疾控中心开展空气细菌数的检测。
近年来,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的含量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此项应用将对全区公共场所环境动态监测产生积极而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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