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企业由被动接受年检改为主动申报年报的第一年,为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多措并举、强化服务等工作方式,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截止到6月30日,我区2013、2014年度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全面达标,确保了我区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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