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州区执纪审理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要求,努力践行“四种形态”,通过质量在先、挺纪在先、规范在先、督促在先、调研在先,切实提升执纪审理工作水平。
坚持“三审并重”,以质量在先。今年以来,区纪委审理室充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牢记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坚持以质量在先,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手续关。在具体审理工作中,既严格审核违纪行为,又审核办案手续程序,同时也加强对涉案款物的审核,收缴违纪所得,做到审实体、审程序和审涉案款物“三审并重”。1-4月,全区共立案51件52人,结案27件27人,收缴违纪款物6.37万元。在受处分的人员中,无一人申诉,执纪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
把握“四种形态”,以挺纪在先。探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有效做法,从重点盯违法、盯少数转变为盯违纪、管全体,坚持挺纪在先。印发《“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明细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方式、考量因素和政策运用一览表》,向全区纪检干部发放“四种形态”业务解读资料560余份。举办“四种形态”业务培训班,解读“四种形态”具体运用中的难点问题。出台《区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实施细则》、《宣州区纪委监察局谈话点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抓早抓小,为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提供依据和保障。1-4月,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2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6人,分别占“四种形态”总处理人数的61%、23%。
狠抓“三个严查”,以规范在先。对2016年度所办的253件案件质量开展全面检查,采取分级分层递进式检查方法,从先行自查、交叉互查、归档检查三个环节严查案件质量,并做到自查当即整改、互查集中整改、验收督查整改,有效提升全区案件质量。针对自查和全市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规范:通报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办案单位举一反三,对照整改规范;结合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新修改制作了初步核实审批表、立案呈批表、案件延期审批表等表样,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修订相关执纪审查、审理文书公文样式,统一规范执纪文书格式,提高执纪文书的纪律特色。
杜绝“纪律白条”,以督促在先。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全文转发省《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处分执行不断线、不拖延、不疏漏。加强常态化监督,认真执行落实情况报告机制,要求各办案单位逐案填报《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实行 “一案一跟踪”,杜绝纪律“白条”。通过多种方式,对2016年度处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核查46名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人员,确保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奖金发放、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执行到位,有效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围绕“自身过硬”,以调研在先。克服只埋头审案、不延伸拓展的习惯,积极积累素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执纪审理信息宣传、警示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执纪审理经验,撰写的《宣州区纪委执纪审理提升“五转五变”实效》被省纪委网站采用;针对我区渔民上岸工程中查处的腐败问题,撰写了典型案例报道《渔民上了岸“蝇贪”落下水》;在乡案县审工作中,针对被审查人违纪行为的定性分歧意见,撰写了案例分析《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选择《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的难点及对策》、《如何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对策建议》两个课题,作为2017年执纪审理的重点调研课题。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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