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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2014年年度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5-03-27 17:0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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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13417030012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负责营造林、木材加工及营销。

   

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夏渡街道

法定代表人

崔道旺

开办资金

5166.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差额补助)

举办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74

7568

网上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公益

从业人数

26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014年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坚持“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林业发展的大好趋势,2014年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圆满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0.38万亩,中幼林抚育1.5万亩,森林病虫害防治0.35万亩。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或维修林区道路23公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林区社会治安形势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案件和森林火灾。 -----国有林场总面积17.2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8万亩。国有林场利用自身优势,带动发展。2014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38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188万元。随着一些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既有效的保护了国有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质量,也大大缓解了国有林场资金不足的矛盾。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无奖惩。 四、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 没有任何诉讼和社会投诉。 五、执行机构编制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国有林场总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填报日期:201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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