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34170300123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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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负责营造林、木材加工及营销。 | |||
住 所 | 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夏渡街道 | |||
法定代表人 | 崔道旺 | |||
开办资金 | 5166.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差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974 | 7568 | |||
网上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公益 | 从业人数 | 26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坚持“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林业发展的大好趋势,2014年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圆满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0.38万亩,中幼林抚育1.5万亩,森林病虫害防治0.35万亩。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或维修林区道路23公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林区社会治安形势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案件和森林火灾。 -----国有林场总面积17.2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8万亩。国有林场利用自身优势,带动发展。2014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38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188万元。随着一些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既有效的保护了国有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质量,也大大缓解了国有林场资金不足的矛盾。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无奖惩。 四、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 没有任何诉讼和社会投诉。 五、执行机构编制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国有林场总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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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填报日期:201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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