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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07-03-29 09:48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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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确定为2006年12月31日 

    日前召开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旨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真实反映资产及财务管理状况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金福出席会议并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这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确定为2006年12月31日。这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将开发建立全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资产清查数据为依据,实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减变动信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逐步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最终结果,将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工作中的参考数据。为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本部门和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复查审计、报告结果和资产核实四个阶段。资产清查工作从2007年3月开始,6月底结束。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王金福就此项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在政策研究上下功夫,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把握资产清查的政策界限,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认真执行资产清查各项制度,在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三、按照区资产清查办公室统一要求和部署,需专项审计的单位要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四、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要及时向资产清查办公室反映。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分类排队、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存档。六、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王金福强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规范程序,确保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标准全面完成我区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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