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一批新建小区兴起,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新建小区对物业服务要求也更高。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物业服务与收费往往容易在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纠纷。近日,市物价、房管部门就拟出台的《宣城市区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和《宣城市区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进行网上公示,听取社会各界修改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 现状:收费低、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低 在市区,大多数居民居住小区都属于老旧小区,像广播大院、西林小区、天羽东苑等,全市新旧小区共133个,其中三分之二的老旧小区没有达到物业等级服务标准。老旧小区的收费标准也低,每月每户6元、8元、10元或者12元收费标准不等。“低收费、低服务、低满意率,老旧小区的物业只是卫生保洁的单项服务,管理水平偏低”,市房管局物业办副主任张年友表示说。 据了解,2005年,宣价房10号文件出台,制定了物业服务标准和4级收费标准,最低收费仅每平方米0.15元。张年友表示,当时,这10号文件出台在全省较为领先,但几年来,城市建设加快速度,新小区蓬勃兴起,10号文件制定的相关标准也随着物业的发展而显得落后了。全市本地物业企业大都规模小、资质低,管理水平不高。2009年大半年的时间,市房管、物价部门联合走访物业企业、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就物业服务和收费开展调研、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新的《宣城市区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和《宣城市区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浮出水面,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 新标准:“菜单化”服务标准更细致明确 据了解,新标准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水平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实行分项目分等级收费。多层住宅最低收费标准为每平方0.25元,最高0.55元。新标准也首次增加了高层住宅服务内容和标准。高层住宅最低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7元,最高0.92元。各项住宅物业综合服务基准价上浮不得超过10%,具体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要求在物管区域内予以公示,让业主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记者看到,多层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分为三级,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二级。物业综合服务细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绿化养护、秩序维护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内容,每一项又细分为若干子项,要求细致明确。 “菜单化”的服务标准让物业管理更有针对性,什么样的收费“购买”什么样的服务标准,也有效化解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张年友解释,新标准最大的亮点在于收费标准虽然在原有基础上略有提高,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要求更高了。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干得不好,根据有关条例规定,业主大会经三分之二的业主代表同意,就可以“解聘”该物业企业,重新选择,这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是个考验。据了解,市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必须达到物业等级服务标准,全市未达到等级服务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约定的具体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要报市物价、房管部门备案。 小区居民:物业收费和服务要匹配 在市区一家新开发建设的小区内,记者采访了市民张先生,张先生刚搬到新小区,他家面积是100多个平方,每个月物业费用有50多元钱。张先生表示,这样的物业费用在市区不算低,不过,也能接受,因为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地较好,比较干净,绿化也不错,家里需要什么水电服务,物业也尽可能地帮助解决。他表示,物业的收费就应该和服务匹配,让物业管理真正服务业主。 小区内,不少市民则表示,物业矛盾和纠纷时常存在,双方各说各有理。其实,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都应该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他们看来,市物价、房管部门即将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让物业收费和服务行为“有章可循”,必将积极有效解决物业矛盾和纠纷,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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