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提升全区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我区对党务公开栏进行统一规范,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栏建设。
一是规范形式。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方便党员群众知情和参与为出发点,设立专门的党务公开栏。公开栏应设在本单位门厅、街道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比较醒目的地方,以便党员、群众监督。党务公开栏可用展板、喷绘、橱窗等固定形式制作。
二是规范内容。公开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编制的公开目录内容确定,原则上应包括本单位概况、领导班子、党组织设置、议事规则、内设机构及所属部门、思想建设、重大决策及执行、反腐倡廉建设、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联系服务党员群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部门工作动态等板块,具体内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确定。版面内容要直观简洁,文字、图片清楚明了,要设置动态张贴内容。
三是规范版面。本着“规范、实用、简单、明了”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各单位可单独设立党务公开栏,也可结合实际,整合原有资源,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合并。公开栏的修建、改善,要坚持做到防雨、防晒、实用、美观。党(工)委党务公开栏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8平方米,总支、支部党务公开栏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6平方米。可根据公开内容多少和场地大小,结合单位条件精心设计,合理裁定版面,方便党员群众观看。
四是规范时限。要加强对公开栏的管理维护,对所需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或即时更新。除应长期公开的党务事项外,党务事项原则上每季度要公开一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公开;对需要决策的工作,提前7日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正在进行且需要听取党员意见的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工作结果要在结果作出后7日内公开;重大事项要求及时公开的,要在当天或者3天内公开。对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整理存档,以备随时查阅。 (蔡代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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