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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撑起健康“保护伞” ——宣州区居民医保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0-10-08 08:14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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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了,以前做梦也想不到,像我们这些没工作、没单位的人,生病住院国家也能管起来,现在的政策对我们老百姓是越来越好啊。”家住宣州区西林街道敬亭苑小区的67岁张爱兰女士面对记者的采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连说了几个“好”字。

宣州区自2007年9月作为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以来,紧紧抓住试点政策,不断加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区居民参保人数由2007年的54991人扩大到2010年的119018人,实现居民医保全覆盖,真正让居民人人享有病有所医的保障目标。

抓典型,扩大居民参加医保的覆盖面

这个区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之初,很多人对此抱着观望的态度。双桥办事处双桥社区有位居民叫张东华,今年66岁,城镇居民医保启动之初,社区干部多次上门动员他参保,但他总是坚信自己身体很好,一直不肯参保。他的妻子只好偷偷将他的身份证拿出来帮他办理了居民医保。2009年,张东华不幸得了癌症,到目前为止住院已花费了26844元,居民医保报销了15521元,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现在张东华逢人就说居民医保政策好:花小钱,看大病,医保让他得了大实惠。双桥社区随即抓住张东华这一典型事例,在居民中进行广泛宣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广大居民纷纷踊跃参保。

“我当了一辈子家庭妇女,家里很穷,平时怕花钱,小病一般都不去治。现在参加医保了,看病能报销一半多医药费用,咱有病也敢去看了。”家住该区寒亭镇街道社区的72岁孙秀英老人一提到医保,连连赞叹政策好。

用制度,完善居民医保政策的落实

自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配套资金1424.19万元,并在制度设置上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使民生工程真正惠及于民。从缴费标准来看,四年间作了重大调整,2007年居民每人每年个人需缴纳170元,2010年居民每人每年个人只需缴纳100元;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0元;低保“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等困难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纳40元。从保障待遇来看,200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每个核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2010年居民医保基金每个核算年度可核报至15万元;同时还建立了门诊统筹,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诊发生的费用基金可报销40%;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儿童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按80%的比例核报,一年最高核报5000元。优越的制度、较高的医保待遇极大地吸引了广大居民,从而有效推进了居民医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据悉,宣州区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以来,已有20442人次享受了医保待遇,医保统筹基金共支付医疗费用3636.73万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居民医保政策不断深入民心。

靠创新,谋求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性化

在为“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保”目标不懈努力的同时,宣州区积极谋求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性化,正朝着广大参保者的期望和要求一步一步地迈进。

“城镇居民医保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实现这项制度的稳健运行和管理服务的人性化,必须不断完善政策,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区人社局申晓春局长如是说。

为向参保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宣州区在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一系列的服务承诺基础上,深入开展以“爱心、关心、细心、热心、耐心”为内容的“五心”服务,不断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受到了参保居民的众口称赞。

为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和就医,这个区在乡镇(社区)和学校设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代办点,居民在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学生在就读学校,即可就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同时,简化参保居民就医报销手续,实行参保居民就医“一证通”,参保者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在全区范围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就地结算。出院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统筹基金应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宣州区的医疗保障体系由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在制度上实现了从城镇到农村,从城镇职工到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全覆盖,初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吴丽仙  宋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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