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根据党章规定和形势任务需要,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近年来,沈村镇纪委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采取多项措施落实“三转”工作。
主抓转职能。转职能是落实“三转”要求的根本,沈村镇配备配齐纪检工作人员,同时,镇党委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配齐相应的办公设备,及时掌握了机关、基层支部、站所履职情况。严格落实镇纪委书记主抓纪检业务制度,改变以往分工过多、业务宽泛、大包大揽等问题,让镇纪委把主业真正突出出来,切实放到推进村(居)、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来,从而使镇纪委甩开“包袱”,轻装上阵,认真履职,有效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真正做到了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实现了纪委业务由散到专的转变。
强抓转方式。转方式是落实“三转”要求的关键, 镇纪委围绕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正风肃纪,紧紧围绕农村“三资”管理、群众关心关切的惠农政策落实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通报批评,切实使镇纪委在转方式中有为、有位、有威。始终把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突出重点,实现了镇纪委工作由弱到强的转变。
狠抓转作风。转作风是落实“三转”要求的保障,镇纪委能够带头践行“两学一做”的要求,积极参加全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对照检查材料结合实际整改落实,做出了作风建设的表率,打好了自身这块铁。在严格监督检查上,采取多种方式,坚持每月一次,对各村(社区)村干部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在从严执纪问责上,能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懒政”、治“庸员”。在狠抓案件查办上,能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无私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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