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食品安全
第一期(总第13期)
宣州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18日
李明副市长带队检查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工作
李明副市长一行分别来到立大禽业、中心菜场、台客隆超市、长江渔村酒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到经营场所和加工车间,与市场经营户和购物群众亲切攀谈起来,详细了解市场产品的货源、物价、供应和卫生情况。检查中,他非常关注企业的发展,强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健康负责,对企业自身负责,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他还要求各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持物价稳定,确保食品质量,确保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健康,保证节日期间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
(信息来源:市食安办)
市食药监局举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
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是根据国家要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而开展的一项工作,结合省市创建餐饮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对达到量化分级等级为A级,择优评选出食品安全制度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硬件设施设备齐全、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较强的餐饮单位作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授牌仪式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小腊副局长指出,希望获得荣誉的餐饮单位再接再厉,树立品牌,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要求继续严把延期许可关、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把清洗消毒关和严把烹饪煮熟关五个重要关口。
(信息来源:市食药监局)
区工商局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为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宣州区工商局开展了2011年“元旦”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检查以乡镇、市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卤菜摊点为重点,对是否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是否亮照、索证索票、是否由存在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食品超市26户,其他食品经营户72户,农贸市场2个。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台次,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案件7起,案值1300元,没收过期不合格食品3.2公斤。
(信息来源:区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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