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定,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打造务实、透明、高效的阳光编制部门,我办坚持“四到位”,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
一是风险查找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风险点是关键。我办通过全面“体检”,主要查找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宗物品采购和机构设置及编制管理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是制度落实到位。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我办给每位干部打好“预防针”,即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具体有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人事、重大资金、重大事项需经过主任办公会研究,按照民主决策执行;采购大宗物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突出从源头上预防,加强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动态监督到位。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有机结合起来,构筑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廉政风险“有抓手、控得住”。
四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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