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汛期公众用药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药品安全。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召集全区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会议,宣传汛期药品经营注意事项,要求各连锁总店加强对各门店的管理,把好进货关,做好药品养护,从源头上管住不合格药品。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以灾民安置点附近的药械零售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地段,以汛期常用药械为重点品种,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药械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信息沟通。加强汛期药品安全信息沟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严格按照程序上报信息。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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