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调整政府权责事项的通知》(宣区政办[2017]4号)要求,区政务中心在2月上旬召开了部分窗口首席代表参加的“关于贯彻落实事项取消和调整”专题会议。
会上,区中心分管同志对事项取消和调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一是涉及事项取消和调整的窗口,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及时下架或变更项目一次性告知单,与单位重新签订授权委托书;二是区中心相关科室要做好电子政务平台信息的变更,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三是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要利用网站、微信、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等渠道向服务对象告知事项变动的相关信息。截止目前,涉及窗口办理的8项事项已基本完成调整,其中取消4项,新增1项,变更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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