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宣州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总基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以党风廉政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严肃责任“不含糊”。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坚持从“关键少数”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区委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持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纪委坚持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做到提任必“晒廉”,五年来,共对499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公示。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48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严抓作风“不手软”。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政治巡察、专项督查、作风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常态化突击查、节假日重点查、动员群众参与查等方式,强力推进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区“二十条”规定精神。聚焦“四风”问题,狠抓专项治理,紧盯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五年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起,处理12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1人。
严用“四种形态”“不懈怠”。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力气,注重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6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25人次,占处理总数的48.9%。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五年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677件(次),初核问题线索 773件,转立案326件,新立案662件,结案607件,处分627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8名。
严惩腐败“不手软”。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落实与司法、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推行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纪检组织协作办案、交叉办案和分片联系指导办案制度,形成反腐合力。相继开展了扶贫救灾领域资金使用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等多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五年来,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4起,处理10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5人,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严铸利剑“不留情”。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出台《宣州区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巡察工作机制。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委巡察办和三个常设巡察组,建立区委巡察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目前已对62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完成33个单位巡察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337个,已整改280条;巡察期间提出立行立改问题668个,已整改603条;区委巡察组向区纪委案管室和被巡察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142条,已办结123条,办结率86.62%;其中,立案5起,党政纪处分5人,运用“第一形态”处理52人。
严管队伍“不掉链”。 以“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开设“党员干部讲坛”、在线学习、微信学习等平台,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实现政治学习“补钙”,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意识。常态化开展以案释纪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强化警示震慑,五年来,共组织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3万多人次。严格按照“三转”要求,推动纪检干部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对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由187个精简至9个。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职责分工,稳步推进县区级纪检机构综合派驻全覆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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