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值班值守:
一、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好值班场所,明确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不得以门卫、物业管理等人员代替)。做到值班有地点、有人员、有记录,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勘函〔2020〕2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电话速报机制的通知》(皖自然资勘函〔2023〕35号)等相关要求,一旦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地质灾害,或与地质灾害可能相关的山洪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自然灾害、社会关注度高的紧急突发事件,务必在事发后45分钟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简要报告,并跟踪事件进展,及时书面报告。
三 、严格值班纪律
1.值班期间要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在 状态,并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不得缺岗、脱岗;确因事、 生病或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所在科室(单位)或本
人自行调剂安排,并报告当日值班负责人。
2.未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前,上一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
位,坚决杜绝无值班人员在岗现象。
3.值班期间禁止饮酒、娱乐等行为。
4.及时、准确接收并认真记录上级机关、相关部门有关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命令、通知、电话、传真等,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需在电话铃声响起3声之内接听电话,信息报
送完整及时,科学处置。6.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办理,并跟踪事态 变化,并做好记录。
7.值班人员要熟悉掌握省自然资源厅、市有关部门和各县 (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
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8.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脱岗等原因导致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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