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
  • 支持IPV6
  • 长辈版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网站信息报送

宣州区公管局:加强开评标现场监管 履行监管职责

发布时间:2023-10-26 15:07 信息来源: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作者:胡志明 浏览:
【字体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规定: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今年以来宣州区公管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有效履行开评标现场交易监管职能。

讲原则,做好两敢一依

进一步规范招标人主体责任。以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工程市场环境。做到开评标现场监管,敢言、敢管、依法办事,夯实开评标现场“第三只眼”。

明重点,严格程序监管

明确开评标现场监管重点,强化重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坚持法定程序不走过场,以《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依据,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理清职能权限、杜绝腐败发生。

强联合,优化智慧监管

联合区交易中心,加强评标系统网络化、信息化安全建设,利用语音、监控等技术手段,智慧监管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认为因素的行政干预。今年1月以来我区开标现场监管工程建设项目139个,评标现监管评审项目66个。有效保障项目开标及评标评审活动有序开展,促进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合法化。

严抽取,理清职能权限

严格按照规定,督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专业抽取评标专家。有效理清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人之间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从源头上预防串通投标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1月以来我区评标现场共依规抽取评标专家244人次,切实保证了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