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各项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基层治理工作发展。
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明确将公开内容分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级事务公开三大类,完善村务公开目录,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重大村务的处理情况和财务情况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力求公开全面仔细,公开内容通俗易懂,让群众一目了然。
规范村务公开时间。确定每季度首月15日公开,常规性村务工作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突出性、临时性工作要一事一结及时公开,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以确保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做到真公开、全公开、群众满意。
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村务公开严格按照“四步公开法”进行,村民委员会依照法规和政策提出具体方案,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查、补充、完善,通过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确定后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
规范村务公开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利用小微权力一点通、先锋网等平台进行公开,方便村民和有关部门及时、有效、长久地进行查询和监督,逐步从结果公开向全时段、全过程公开延伸。
规范村务公开阵地。以村为单位,在便于群众查阅的地方设立固定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做好村务公开栏的维护、管理,杜绝了村务公开栏乱贴小广告、长期无内容、更新不及时等现象发生,确保公开栏的宣传主阵地作用。
规范村务公开管理。根据村务公开的内容实行分类管理,上下联动公开。对于公共政策及部分政务公开事项应充分利用区、乡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乡、村联动;对于财务及一般性村级事务,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同时,以“简报”、“明白纸”的形式向村民小组延伸;对于涉及个别村民小组村民利益的事项,如“一事一议”等,实行组务公开、自然村公开。
提升村务公开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诉,也可直接向村“两委”询问,发挥群众监督员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为村务公开建言献策,确保群众满意。(肖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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