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
一是明确创建目标。宣州区鼓励所有医疗机构均可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区直管中心医院、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6所中心卫生院、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其他乡镇卫生院2022年底完成创建工作。确保2021年,全区30%以上的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2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是细化创建内容。宣州区要求创建单位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内容,职工手册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的要求;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轮椅、平板车等辅助移乘设备;主出入口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
三是优化创建程序。各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对本机构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自评,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上报;宣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区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现场审核;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合格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复核,拟定“安徽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安徽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