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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十四届区委第八十三号)

发布时间:2023-07-24 15:56 信息来源:区委巡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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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24日至9月10日对新田镇党委开展巡察,对梅清社区、山岭村、新泰村、蒲田村、新田村、成熟村、赵村村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新田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突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受理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地址:新田镇纪委二楼信访接待室;

(二)信访举报电话:座机:3841003;手机:13695637940(只接收短信);

(三)举报信箱地址:新田镇政府大门口,梅清社区、山岭村、新泰村、蒲田村、新田村、成熟村、赵村村村部;

(四)电子邮箱:xzqwxcz03@126.com;

(五)“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网络平台: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征集意见建议时间为巡察组驻点巡察时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

                        2023年7月24日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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