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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十四届区委第八十二号)

发布时间:2023-07-21 16:32 信息来源:区委巡察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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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区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于7月21日至910日对周王镇党委及其所辖的周王社区、云峰村、井边村、红洋村、净蓬村、绿宝村、扎门村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周王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干部、重点岗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宣州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协作区巡察组接待谈话室、各村(社区)村部巡察组接待谈话室;

(二)举报信箱地址:宣州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协作区大门附近;周王镇人民政府大门附近;各村(社区)村部大门附近;

(三)电子邮箱:xzqwdsxcz@126.com;

(四)信访举报电话:座机:0563—3873070;手机:13856380737(只接收短信)。

(五)“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网络平台: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宣州区码上巡察”投诉举报和征集意见建议时间为巡察组驻点巡察时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十四届区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

                  2023年7月21日

一审:王健 二审:王凤萍 三审:汪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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