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77363919H/202505-00015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关于申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5-26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宣城市宣州区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因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自身原因主动放弃,现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4〕407号)文件要求,我局需对该项目重新组织申报,请各单位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于5月30日(本周五)上午下班前将附件2及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报送到宣州区农业农村局,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件:1.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2.宣州区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表
3.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一、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整区推进、综合治理、多方参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全链条防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二、项目支持对象:设计存栏10万只以上蛋鸡(鸭)场或年出栏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250万羽以上肉鸡养殖场;公益畜禽粪污处理主体(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等。
三、项目支持内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集成配套工程,粪污收集运输车辆等。
四、项目资金申报:中央投入资金总量不超过350万元,单个项目中央项目资金不超过50%,单体工程资金投入高于100万元。
五、项目申报条件:畜禽养殖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相关资质;粪污处理企业具有肥料登记许可证。
六、项目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形成成熟项目文本,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入库。
七、项目实施:拟采用EPC方法,指承包方受业主(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总承包。
联系人:孙付伟 电话:18056328911
附件2:
宣州区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表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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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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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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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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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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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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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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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央 财政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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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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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 资金 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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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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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承诺 |
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含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本项目没有重复申报发改、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同类财政资金。根据方案内容保证项目按时实施,保证配套资金到位,保证5年内不改变用途,保证购买的设备不得出售。对因违背上述承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退回支持资金。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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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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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单位(科室)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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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 办公室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实施主体:
4.建设面积:
5.建设范围: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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