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MB84765W/202505-00018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医保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婷走进《百姓热线》直播间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
2025年5月21日上午,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婷走进《百姓热线》直播间,接听群众提问和建议,与市民进行热线交流。
主持人:这些年来,医保政策也是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目的就是更好的服务广大参保群众。首先,请问最新政策下,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变化?那对于参保人员来说,这意味着什么?
张婷:这些年来,医保政策也是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目的就是更好的服务广大参保群众。首先,请问最新政策下,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变化?那对于参保人员来说,这意味着什么?
主持人:这些年来,医保政策也是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目的就是更好的服务广大参保群众。首先,请问最新政策下,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变化?那对于参保人员来说,这意味着什么?
张婷:新政策下调了居民医保省内异地住院报销起付线,市外省内住院起付线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增加 0.5 倍(原来是1倍)。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住院时,可以享受更低的起付线,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职工医保起付线不变,为700元。
同时,新政策也理顺了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对于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将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对于未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将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于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为50%。职工医保对于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将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对于未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将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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