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399171142Q/202504-00049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4月份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三)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18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宣城市宣州区闽融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案 | 宣城市宣州区闽融商行(个体工商户) | 宣区市监处罚〔2025〕1013号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二条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2025-4-17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宣城市乐松食品厂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宣城市乐松食品厂 | 宣区市监处罚〔2025〕507号 |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560元; 2.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5-4-18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 | 宣区市监处罚〔2025〕117号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3.6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2025-4-16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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