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504-00017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4月15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15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备注 |
阜阳市梁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200348712922E | 梁* |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5〕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阜阳市梁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0年12月占用宣州区黄渡乡杨林村李村组集体土地935.10平方米建设沥青道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附录A“违法占地类”查处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规定。 | 罚款 |
1.退还土地。责令阜阳市梁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935.10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沥青道路。没收阜阳市梁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913.92平方米沥青道路。 3.罚款。对913.92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12794.88元;对21.18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84.72元;合计罚款金额人民币12879.60元。 |
1.287960 | 2025-4-15 | 2026-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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