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2504-00006 | 组配分类: | 决策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文号: | 宣区政办秘〔2025〕6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将《2025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过程公开。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5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4月10日
2025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宣城市汤村水库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
区征管局 |
一季度 |
2 |
宣州区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
区烟草产业发展 中心 |
二季度 |
3 |
宣州区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宣州区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宣州区乡镇(街道)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
区委编办 |
二季度 |
4 |
宣州区“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
区科技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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