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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502-0000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阳光水泥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8 发布日期: 2025-02-18

安徽阳光水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18 00:00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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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环﹝宣﹞罚﹝2025﹞4号
处罚名称 违法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该企业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均有生产和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但未按要求开展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参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该企业上述情形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规定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表19通用裁量表裁量情况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阳光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27489197035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8
处罚机关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341802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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