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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12-00009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后的评估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7 发布日期: 2024-12-27

关于《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后的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5:30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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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2011年6月8日由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印发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区政办〔2011〕35号)发布,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原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血吸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卫地秘〔2011〕331号)等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结合我区血防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管理办法共六条。

(二)评估目的

1.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GB15976-2015)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的通知》(皖卫函〔2023〕254号),以及《宣城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等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提高政策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其合法性、实用性和权威性。

2.通过对《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结合时代的发展进步,以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评估建议,为有针对性地采取完善、修订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质量和科学性,提供依据。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1.评估原则。坚持评估过程的客观、全面、公正和可操作性等。

2.评估方法。根据最新的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血吸虫病消除进程实施方案,收集血吸虫病流行重点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和实际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析,形成评估结论。

3.评估内容。(1)合法合规性。《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相一致。(2)实施效果及影响。《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否对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措施的执行,起到了有据可依、具有可操作性和提高执行力度等。《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适当、科学和合理。

三、实施情况及效果分析

1.通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区血吸虫病疫情类别已于2019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正向消除标准迈进,力争2025年达到消除标准,彻底消除血吸虫病对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血吸虫病的防治取得的成果与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措施和安徽省血防民生工程淘汰耕牛、封洲禁牧工作的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以上措施的顺利实施,《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起到了重要的政策支撑,提高了执行力度,也顺利完成了宣州区血防民生工程。

2.虽然当前血吸虫病防治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血吸虫病的防治力度和国家投入未减弱,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措施未改变,仍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GB15976-2015)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常年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控制传染源仍然是血吸虫病防控的重要环节,《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高效、可行、易操作等

四、评估结论及建议

《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得到了依法、科学、有效的实施,也符合我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实施方案(2023-2030)的通知》(皖卫函〔2023〕254号)要求,我区要在2025年完成血吸虫病达到消除标准,完成血吸虫病防治的最后一公里,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措施,仍然是重要的防治技术支撑,《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是此措施落实的政策依据。鉴于以上,《宣州区禁牧管理办法》仍有继续施行的必要。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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