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501-00040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行政处罚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1-15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备注 |
宣城凯鑫门窗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00092877714F | 裴*子 |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5〕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违法占地。 | 宣城凯鑫门窗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4年9月占用宣州区洪林镇鸽子山村陈家岭组集体土地810.37平方米建设厂房及硬化水泥地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附录A“违法占地类”查处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规定。 | 罚款 |
1.退还土地。责令宣城凯鑫门窗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810.3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违法建筑物。没收宣城凯鑫门窗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528.60平方米厂房、242.48平方米水泥地坪。 3.罚款。对占用771.08平方米农用地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92529.60元;对占用39.29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3929元,合计罚款金额人民币96458.60元。 |
9.645860 | 2025-1-15 | 202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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